1月25日,湖南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长沙海关、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等七厅局受国家部委委托,对湖南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开展联合验收。联合验收组一致认为,湖南高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联网信息平台、外贸服务中心及相关监管政策、管理办法等软硬件设施已经全面达到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整体要求,共同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同意试点通过验收。
此次验收之前,商务、海关、外汇等验收组各成员单位多次组织专家,对联网信息平台的监管功能进行了系统测试,出具了测试报告;相关部门还对外贸服务中心、集拼仓库等进行了查验。特别是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进出口管理)税司专程赴我省到访高桥大市场,对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税务监管功能进行了验收,给予高度评价并验收通过,高桥大市场是全国第四批获批试点市场中第二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验收的市场。
昨日下午,在验收现场,联合验收组听取了长沙市商务局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听取了对相关具体问题的解答。验收组经过讨论,一致确认,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同意试点通过验收。这标志着湖南高桥大市场将正式启动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开启湖南外贸创新发展的新航程。
市场采购贸易作为一种高效、快捷、低成本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对吸引资源要素、加快产业集聚,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湖南省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搭建了一个新平台,湖南高桥大市场将立足湖南产业基础和商贸优势,充分发挥市场采购共享贸易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产业调研、重点招商,加快完成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加大采购商引进力度和外贸商户的培育力度,形成“湖湘出口产业大量聚集、国际采购贸易活跃、外贸代理服务完善”的良性发展局面,激发市场采购贸易活力,实现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跨越发展。
背景资料:
2018年9月29日,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批准在湖南高桥大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省委、省政府,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在各省直各厅委(局)、各中央驻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三个多月的精心筹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试点获批后,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视,为推进试点规范发展,下发了《关于在湖南高桥大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沙海关、省税务、省外汇等部门制定了操作办法或细则,长沙市政府出台了《长沙市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办法》,拟定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机制,雨花区政府制定出台了11个属地配套管理办法,建设运行了联网信息平台。
湖南副省长何报翔、省商务厅厅长徐湘平多次莅临市场调研指导工作。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忠雄亲临高桥大市场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长沙市政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发改、财政、商务、工商、税务、海关、外汇、雨花区政府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全面统筹领导试点工作,雨花区政府成立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办公室,负责落地实施及属地管理。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办公会,部署推进试点工作,去年12月6日,在省级各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完成了首单测试。
湖南高桥大市场成立市场采购贸易服务中心,开设综合咨询(含海关和外汇)、商务、工商、税务、外贸代理等6个服务窗口,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办公,为各类市场采购贸易主体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高桥大市场建立了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并在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建立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集拼仓库,配备了配套的软件管理系统。